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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人才分类清单
  2019-07-30  
来源:新华网  作者:孙锐

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进入新时代,不论人才总量、结构、素质,还是人才投入、创新、效能等主要人才指标的实现情况均超出预期。面对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新需求、新挑战,人才工作和人才制度建设需要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提质升级,以实现人才资源与实体经济、科技创新、现代金融等协同发展。

同时要看到,人才工作传统思维的惯性仍然较大,工作实践中还存在人才队伍建设与产业发展相脱节,不同领域专业化人才发展不平衡,地方行业骨干人才队伍政策获得感不强,人才对国家重大战略支撑度不够等问题。

由人才大国迈向人才强国,需要进一步破解产业与人才匹配、融合的一些基础性问题。

精细分类提升人才管理服务水平

人才分类是一个影响到人才政策和人才体制机制安排有效性、满意度的“底层”基础。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不断提升,我国经济活动人口的基本结构发生了重要改变,其中最为突出的是总体受教育水平大幅提升,体制外专业人才比例大幅增加。

对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传统的以学历、身份与职称为分界点的“专业技术人才”与“高技能人才”人才类别划分面临挑战。这进而在人才评价、流动、激励、保障等方面与经济、产业发展实践产生了一些适应性、匹配性和协调性不足的问题。

在当前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新旧动能转换推进的大背景下,打破专业技术人才与高技能人才的身份壁垒,构建基于产业、行业、职业门类的专业人才划分体系,将更加适应新时代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适应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要求。

当前,我国专业技术人才总量庞大,2015年就已经达到7328万人的总体规模。这一群体包含教授、研究员、工程师、经济师、教练、律师、医生、演员等各类专业化人才。

这一群体中,不同产业、行业、领域、职业的专门人才在成长规律、开发规律方面存在巨大差异;不同专业人士,其培养、评价、激励的需求也有很大差别。

基于传统的专业技术人才管理体系和政策供给模式,难免存在简单化、粗糙化问题,造成政策不落地、效果不足、获得感不强,甚至出现一些方向性偏差,进而致使政府人才管理服务浮于表面,不能有效响应各类专业化人才的发展需求。

为此,需要建立一个基于职业门类的分布式人才细化分类框架和人才发展推动框架。

匹配协同产业行业发展实践

我国的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要解决发展中层出不穷的新问题,除了“硬技术”之外,还要强调人才素质、人文修养等“软技能”。

以专业人才替代专业技术人才,不仅是对后者概念内涵和外延的扩展,呼应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全社会对品质化、专业化的需要,也更加体现对现代服务业等“软性”专业人才的重视。同时,更加接轨国际人才分类体系,顺应推动人才国际化发展的总体趋势。

在产业行业发展和运行实践中,一些企业和用人单位已经尝试打破专业技术人才和技能人才的分类框架,形成更加符合产业发展规律,基于知识、能力和业绩要素的人才队伍分类和管理体系。

例如,某机械工业集团公司的招工门槛是职业院校大专毕业生。员工进入企业后,公司按照具体工作岗位提供有针对性的人才培养、评价和激励方式。在“刨车洗”一线技能岗位做出显著绩效贡献,表现出一定专业化能力的,也可以晋升工程序列的“工程师”职称,并参评总公司的“正高级”研究员职称。在其企业实践中,产品、工艺设计人员和车间技能人才之间存在一定频度的人员交流,打通了专业技术人才和技能人才的发展通道。

再如,香港高度重视专业人才开发。金融精算师、律师、医生、会计师、土地测量师等现代服务专业人才具备国际化素质水准,体现香港的国际人才竞争力。

面向未来、面向发展、面向国际,在生产、生活性服务业提质升级的大背景下,以专业人才替代传统专业技术人才的概念,有助于增强人才群体的代表性,减少局限性。

构建现代人才发展治理体系

当前人才统计是基于六支人才队伍,即党政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社会工作人才分类的“队伍”统计,难以全面反映人才发展的全面信息。

其中,专业技术人才盘子大、门类多,对其仅有总量统计,而缺乏依据产业行业的分层、分类统计数据,导致无法总体把握这一大类人才群体的发展状况、发展趋势和竞争水平。

建立基于行业、职业的统计体系,是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构建现代人才发展治理体系的需要,是提高人才统计数据可用性、价值性的需要,也是加快推进人才国际化、建立与国际接轨的人才职业统计制度的要求。

突破现行“队伍”的统计边界,以国家职业分类大典为基本依据,构建与专业人才职业和资格相结合的人才统计新构架,全面实现从队伍统计向职业统计的总体转变,也能够提升人才统计数据的决策支持能力。

《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提出,研究出台人才开发促进法。在经济社会发展实践中,不论是综合性的人才概念,还是专业技术人才这一以队伍划分的概念,包含面都太过宽泛。这就使得立法对象群体的具体边界不明晰,相关责任、义务难以厘清,是造成人才开发促进法立法进度迟滞的原因之一。

如果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进一步细分为具体产业行业领域的人才群体,根据其职业发展特征、规律和需求开展专项立法,人才立法将更具针对性、适应性和可操作性。

中央深化人才体制机制改革意见提出“分类施策”的重要原则。下一步推进人才队伍建设和人才工作向精细化、内涵化方向发展,就需要发挥市场配置人才的决定性作用,改革与社会主义市场竞争规律、供求规律和价格规律不相适应的地方。

以专业人才替代专业技术人才概念,根据不同行业专业人才的实际需求,给予具有适配性、响应性的政策供给,根据国家职业分类大典建立基于职业目录的专业人才统计和治理体系,将更有利于为各类专业人才创新创业和兴业发展提供实质性支持保障。

(作者为中国人事科学研究院研究室主任、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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